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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在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劲松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5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封关运作实现整体运行平稳有序的目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全省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好,自贸港建设迈出关键性、决定性步伐。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全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324.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87.9亿元;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0.7亿元。全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80.9亿元,其中在香港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二是加快推动消费潜能释放。安排新增专项债券432.2亿元支持688个项目建设,其中117.2亿元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占比27.1%,比上年提高16.7个百分点。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3.7亿元,用于支持32个“两重”领域建设项目和72个“两新”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拨付56.2亿元,加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拨付4.2亿元,优化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三是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拨付301.8亿元,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条延伸拓展。拨付33亿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持续深化四大主导产业及新动能产业发展。拨付8.4亿元,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向重点方向技术攻关。
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拨付33.7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就业补助、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拨付102亿元,支持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地、海南大学等高校建设以及引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拨付32.2亿元,巩固64.3万脱贫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拨付9.5亿元,支持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工程”项目建设。
一、省级和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4.89亿元,总支出2241.56亿元,年终结余结转33.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52.68亿元,总支出1018.40亿元,年终结余34.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84亿元,总支出2.84亿元,年终结余35万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92.06亿元,总支出536.5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55.50亿元,上年结余1035.2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不够科学规范。
1.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精准。如,在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分配政策时,未考虑该政策已整合到相应专项资金保障范围,导致重复下达财政资金4250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扎实。未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制度,未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短板。
3.对自贸港重点园区财政资金使用的督促指导不到位。未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点园区资金进行监管,实拨至园区的110.33亿元财政资金未能监管至使用末梢。
(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够集约高效。
1.超标准安排预算。3个课题经费预算超出课题预算支出上限标准272.79万元。
2.未及时收缴4家单位财政拨款。如,未及时收回2个部门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结余的论坛专项资金1521.93万元。
3.挤占渔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某县违规将渔业补助结余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某市违规将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资金218.99万元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三)市县财政管理水平亟待加强。
1.预算刚性约束不足。3个市(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漏编部门非税收入预算和实有资金账户资金6.76亿元,以挂靠、实拨等不合规方式安排预算经费8494.07万元。2个市县存在项目年初预算未明确到具体部门或项目;预算编制未与支出进度挂钩等问题。
2.非税收入管理不力。6个市、县(区)欠收、欠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等累计3.12亿元。4个市、县(区)虚增非税收入1.28亿元。
3.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表现为部分市县无公函、超范围公务接待;超预算、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等。
4.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5个市、县(区)未按规定清理财政账户,结余结转资金5917.47万元未盘活,其中1202.14万元盘活后又形成“二次沉淀”。3个市县违规拨付工程预付款、超进度支付工程款1.27亿元,未形成有效投资。
二、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直32个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18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结转资金、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未编或错编政府采购预算;未结合实际编制预算,造成资金结余等问题。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挤占项目经费、随意调剂预算;违规收费、租金收缴不及时;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率低;监管不力,导致资金被套取或浪费等问题。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超范围支出专项资金;超标准购置或违规长期租赁车辆;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违规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等问题。四是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直接指定供应商,设定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严,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等问题。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级民生实事、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县域财政涉农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口袋公园”建设情况、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资金使用绩效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一)省级民生实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如期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发现8个市县未按规定向10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支付特困供养对象的供养经费、补贴经费和管理费;7个市县未根据“爱心托管站”各站点的服务对象数量需求统筹分配财政资金,影响学生人均托管服务质量等问题。
(二)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紧盯资金使用、场馆建设、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开展跟踪监督,保障亚沙会成功举办。在赛会筹备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内容变化后未相应调减合同价款,预算编制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
(三)县域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主管部门和4个市县2023年至2025年县域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市县17个涉农项目资金支出率低,3个市农村厕所改造等3个项目以拨代支,3个市县7个和美乡村项目设施建后未用。2个市县涉农资金462.60万元闲置1年以上。
2.涉农产业项目管理不到位。某乡村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将7个涉农项目转包;2个市6个涉农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造成无法开工或开工后就停工;3个市县18个涉农项目推进缓慢。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省本级和7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6个市县未完成保障房开工和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2个市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未及时完成;6个市县未编制城市危旧房五年改造规划,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滞后;5个市县排查工作底数不清,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等。
2.3个市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慢。2个市未及时发放加装电梯奖补和垦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7.4万元。2个市县闲置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资金1.58亿元。
3.保障房建设管理未落实刚性需求。存在部分公租房应建未建或建后闲置;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慢等问题。
(五)“口袋公园”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2023年至2025年“口袋公园”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选址不合理。7个市县14个“口袋公园”规划选址把关不严,未落实科学布局要求。
2.建设管理不到位。11个市县40个“口袋公园”多计多付工程价款230.58万元。7个市县28个“口袋公园”设施不完善,未配套建设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未设置盲道及无障碍标识等。
3.管护机制不健全。10个市县39个“口袋公园”建成后未移交管理、未按规定设置节水灌溉设施等。
(六)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4个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发现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充电站充电设施的设备参数与申报信息不符;行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七)海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4个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主要发现某市5家康复机构虚报冒领补贴;2个市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动态核查不到位,排查有错漏,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四、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两重”建设、“两新”工作、“向种图强”、“向海图强”战略举措等情况。
(一)“两重”“两新”政策执行审计情况。发现部分“两重”项目申报质量不高,未满足项目申报应优先考虑整装的大项目要求;部分“两重”项目资金支出率低;超范围支出重大项目谋划奖励经费等问题。部分“两新”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绩效不佳;3家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行为不合规;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
(二)推动“向种图强”战略相关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发现未及时完成2项种业发展规划任务;种业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南繁种业科研成果未有效转化运用,产学研用链条未完全打通等问题。
(三)推动“向海图强”战略相关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发现违规扩大2个海洋领域重点项目开支范围;涉海合作事项前期工作不实,导致成效不及预期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开展6个市、县(区)8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治水工作推进不够有力。3个市县的3项水资源指标未达标;3个市、县(区)109个污水处理项目未批先建或未及时验收,47套污水处理设备维护不到位;2个市、区未完成清除易涝积水点等11项“六水共治”任务。
2.部分土地和海域资源被违规开发利用。3个市、区违规占用海岸带和海域1263.49亩;5个市、县(区)的142宗1633.66亩临时用地,存在先用后批、未及时恢复原状问题;4个市、县(区)366.34亩土地被违法侵占,用于建设园林景观、养殖棚等。
3.资源环境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审批管理不严,未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就开工建设;应征未征海域使用金、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指标费、农业水费等。
4.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缺位。10个市县违规将“非耕地”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范围上图入库;15个市县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建后管护不善等。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1家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企深化改革和自贸港建设相关任务落实不到位。未落实科技创新政策要求,57个科技项目未能形成研发成果;未落实国企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职业经理人体系建设等6项工作进展缓慢。
2.项目投资管控流于形式。存在部分项目的决策投资方向偏离主业、前期可研不实、风险评估失真,造成投资损失浪费;未落实政府投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未及时上缴投资后收回的财政专项股权投资资金等问题。
3.公司治理内控不严。存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部分重大决策或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落实“代管制”的规定要求,32个项目委派的代管人员数量未达合同约定要求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省直32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等问题。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开展省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对省属5家企事业单位和6个市、县(区)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不科学造成项目建设逾期、停工或损失浪费。部分市县和单位在建设程序缺失、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等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建设,部分项目逾期未完工或开工后又停工;12个项目前期谋划不科学、施工组织不合理、审核把关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二)项目监管不严违规招投标问题突出。某集团下属单位利用代管项目的资源优势,与同属集团的其他企业相互串通投标;3个项目建设规避公开招投标、先施工后招标;3个项目招标文件中,通过违规设置业绩等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工程造价管控不到位。4个项目通过虚增工程量及材料单价,增加工程建设成本;9个项目采用高套错套计价定额、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多计工程结算款5283.83万元;2个市县未完成土地或房屋征拆、农转用审批等手续,违规向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市政道路等项目预付工程款。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一年来,省审计厅共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8宗,涉及70人、金额2.48亿元,均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编制与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健全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统筹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发挥财政资金和自贸港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推进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增效。
(二)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细落实,释放政策赋能发展实效。紧扣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现代化产业体系、“两重”“两新”等重大决策部署,健全政策实施跟踪评估机制。强化对各类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政策性资金的统筹调度,打通政策执行堵点,让政策红利快速直达群众和企业。
(三)强化资源管控与生态环境保护,筑牢自贸港绿色发展屏障。立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定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健全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闭环监管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
(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严控一般性支出。统筹调配民生领域财政投入,聚焦重点民生工程,不断补齐城乡公共服务短板,稳步提升民生保障综合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有关市县、部门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2026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的首个完整年度,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更加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以扎实厚重的审计成果,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