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揭露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紧扣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点项目及民生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预警和建设性作用。一年来,审计项目33个,查处违规金额7.3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1.08亿元,移送问题线索4宗,推动建章立制44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1年度各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是多措并举多方筹集自贸港建设资金,着力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拓宽税基财源,科学统筹征管,财政收入更加均衡、更加匹配、更可持续;激发谋划项目积极性,争取更多上级资金及政策支持,促进自贸港建设长远发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化资源配置提质增效。
二是保障重点园区及产业发展,激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全力打造自贸港重点园区,投入86.6亿元,高标准、高质量加快建设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推动南繁科技、深海科技、总部经济、金融创新等产业发展,深化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拨付国企注册资本金7亿元,支持国企深化改革;全年投入12.5亿元,扶持总部经济、旅游业、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强化城市功能提升改造。保障生产要素供给,投入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0.1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土地收储,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规模,投入162.8亿元,保障自贸港重点项目建设,适当超前加快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功能提升改造。
四是贯彻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坚持办好民生好事实事。继续减轻企业经营负担,2021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及自贸港“两个15%”财税优惠政策减免税款超20亿,助力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2021年直达资金17.0亿元,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惠企利民的作用;全年安排民生支出163.7亿元,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推动幸福三亚建设。
五是严格履行督促检查责任,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多措并举,采取专人负责、专案盯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2年6月30日,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264项,已整改260项,占比98.48%;正在整改4项,占比1.52%;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12246.03万元,制定、修改、完善制度26项。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7个方面417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的有328个,已整改209个,整改率63.7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7.74亿元、总支出207.74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无结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0.02亿元、总支出210.02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无结余;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32亿元、总支出0.28亿元,年终结余0.0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9.8亿元、总支出52.1亿元,滚存结余44.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但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够
1.非税收入120316.68万元收缴不到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74632.09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45684.59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国有资产统筹不到位。5家单位有6栋房屋和1块土地闲置未使用;部分单位存在土地、房产账实不符、有物无价等问题。
3.财政资源统筹制度不完善。市本级未按规定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二)组织预算执行不到位
1.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40837.51万元资金因预算编制不符合实际需求或盘活重新安排不合理等原因,未发挥财政效益;3个农村污水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佳;80万元中央驻琼单位经费闲置;部分项目地债资金支出缓慢。
2.财政资金支出不规范。2家单位超范围违规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发放待业生活补助5.54万元;2家单位存在提前支付、虚列支出现象;1家单位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并报销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财政管理不规范
1.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市财政局未落实预算编制“六挂钩”工作,仅开展预算执行挂钩,且审核不准确,少核减单位预算1480.22万元;二是市财政局未准确预测,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合理;三是市财政局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指标5229.85万元;四是13家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
2.项目库管理工作还不到位。一是市财政局给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安排预算9600万元;二是部分主管部门谋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不到位,申报力度不足。
3.化解暂付性款项工作不到位。一是市、区财政未按计划化解2018年以前形成的财政暂付款项;二是4个区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超过同级财政支出之和的5%;三是市财政局清理不力,出借资金71727.54万元未严格制定、执行消化方案。
4.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到位。政府投资基金14853.85万元超过两年未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效益,期间,市财政局也未按规定开展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5.非税收入征收不规范。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违反规定提前征收非税收入888.68万元。
6.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崖州湾科技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方式不规范,造成财政资金滞留在下属企业,并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二是12家单位的408个政府投资项目“久拖未结”,已完工六个月仍未办理结算。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4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对20个部门单位开展非现场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1家单位340万元预算项目编制不细化。
(二)预算执行方面。1.未按规定征缴财政收入。一是23家部门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国库资金201.47万元。二是市住建局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8552.61万元;滞留应上缴市财政款811.98万元。2.违规支出84.45万元。一是7所学校超标准发放助学金0.73万元。二是培训机构虚报骗取培训费2.72万元。三是4家单位超范围发放劳务费3.5万元、报销医保结算款0.28万元、支付餐费3.17万元、报销接待对象住宿费16.06万元、发放助学金1.8万元。四是3家单位多付服务费2.1万元、多支付医疗辅助管理服务费用2.60万元、多付餐厨垃圾处理费用33.04万元和垃圾焚烧费用18.30万元。五是4家单位重复支付公务租车费用0.56万元、报销餐费0.59万元。3.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一是76个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较低,支出进度缓慢。二是三亚丰和学校、鲁迅中学滞留学生游泳培训项目经费15.03万元。
(三)预算管理方面。1.项目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1个项目多付工程进度款116.48万元和多付工程结算款18.79万元;83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9个项目超进度付款;4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报批手续。2.公务租车管理不规范。6家单位公务租车未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租车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公务租车费41.68万元;市政协办未落实一车一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3.未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家单位财政资金208.89万元结转结余2年以上未使用,闲置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11家单位存在国有资产闲置、账实不符、未有效发挥效益、未建立内控绩效制度等问题。5.违规招投标。3家单位部分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涉嫌内定中标人、评标不公正,中标企业提供虚假投标证明材料等问题。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1年10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总体上落实了市委、市政府“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目标要求。但审计也发现:1.项目推进缓慢。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不力;20个项目存在未按时开工、工程形象进度滞后、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2.项目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6个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三亚农投集团已投放的15个智能生鲜售卖柜运营效益不佳。3.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5个项目存在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财政预算评审。二是监管督导不力,如:市旅文局未追回市体育中心概念设计竞赛未发放的奖金120万元;5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且监理单位未履职尽责,未及时纠正。三是前期工作不到位。如育才生态区农村公路(立才片区)改扩建项目因项目拟改造公路包含在规划生态红线内,造成本项目改扩建项目大部分用地范围规划性质为非建设用地,且占压生态红线,无法办理环评,形成项目“堵点”,导致项目难以推进。四是违反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规定,4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未严格管理合同履约时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4.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1个项目超付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费;1个项目违规使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支付人员工资;1家单位未按规定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个项目资金使用审批周期长,拨付进度缓慢。
(二)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能够落实省委、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方面。一是收益执收不严,2个项目未收到分红收益款73.13万元,到期未收回投资成本94.80万元。1个项目因未及时确认投资收益额度,至今尚未收取租金;二是资金绩效不佳,1个产业项目种植效果不佳。2个项目进展缓慢;三是项目管理不严,如,3个项目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1个项目合同条款约定未体现公平原则,1个项目多付工程款2.75万元。
2.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高标准农田存在未统筹实施土壤改良工作、管护工作不到位、未按时完工、选址不符合要求、撂荒等问题;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人存在骗取中标、涉嫌串通投标。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项目督导管理不严,如,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未按时完成、未及时组织验收;部分项目污水处理排放水质不达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不到位,存在损坏或被盗停运、水质不达标、闲置等问题;1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退还工程质保金。
(三)三亚市平价蔬菜保供行动落实事项审计情况
对三亚市平价蔬菜保供行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蔬菜大棚建设进度缓慢;未落实省专班要求的菜篮子平价网点和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未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
四、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2020年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以来,亚沙委不断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会计核算也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多付承包方员工用餐费用、办公场地物业费的问题;二是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支付事项未提交主任会议进行决议;三是管理不善,造成部分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
(二)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业主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2个项目中标单位与其他招投标单位涉嫌串标;1个项目合同的个别条款违背招投标文件确定的实质性事项,降低服务标准;1个项目评审专家未按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对三亚凤凰岛二期工程拆除整改和生态修复项目、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配套游艇码头南北防波堤整改项目和亚龙湾清梅河口珊瑚礁修复项目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拆除和珊瑚礁修复整改工作,拆除整改工作总体完成较好。但审计也发现: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职尽责,未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问题下达相应处理意见的监理通知单,更换全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且未告知项目业主单位;代管单位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对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管和处理等问题。
六、国有企(事)业审计情况
对1家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积极拓展经营业务,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不善。一是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如,部分年度预算指标未完成;未编制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二是收入执行不严,如,原农垦总局欠款、三家合作开发房地产企业欠款及代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安置房工程款等历史遗留的外单位欠款295883.27万元未追回;土地转让款101814.43万元、“南新机关东住宅区”合作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22431.72万元、“凤凰住宅区”合作企业按合同约定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未追回。三是资产效益不佳,如,18236亩橡胶对外发包三年半没有收益;机关东一职工住宅区82套住房闲置。
(二)执行财经法纪不严格。东一区住房电梯及监控更换工程未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花园管护项目未经验收即支付合同全款16.15万;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等内控制度。
(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力。工程项目未按内部招标流程的规定确定施工方;建设项目结算管理不到位,10个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2021年15个公共工程项目、2019年-2020年三亚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三亚方舱医院建设项目以及三亚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第一阶段项目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招标投标和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1.招投标方面。一是18个项目存在涉嫌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串标,违规发包、分包、转包,违规设定最低投标限价、违规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合并招标等问题;二是32个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存在分值设置扩大、降低人员资质要求、设定最低投标报价、社保时间条件设置不符合规定、EPC项目设计变更约定不具有操作性、部分清单项无项目特征描述或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不规范问题;三是创意产业园中心幼儿园工程项目违规退还本应罚没的投标保证金;四是1个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错误,造成招标控制价虚高,增加政府投资59.02万元。
2.合同管理方面。3个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36个项目合同条款、要素缺失;14个项目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存在开工、出具成果文件、集体决策和合同签订程序倒置或超过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二)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22个项目审批程序倒置,存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财政预算评审,未经图审、未发开工令等问题。
2.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把控不严,如,12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调整概算手续、设计变更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41个项目存在工程文件时间、签名等要素缺失,建设资料缺失,项目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14个项目工程质量把控不严,存在偷工减料现象,且4个项目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指出项目施工存在的问题。二是项目管理不力,如,三亚方舱医院建设项目代管、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未进行有效衔接,部分工程施工和监管不到位;4个项目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人员与其投标承诺派驻现场人员不一致;1个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到位率低,且业主单位未进行处理处罚。
(三)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1.项目资金效益发挥不足。一是2个项目布局不合理,高标准农田不连片,不利于提高农业规模效益,28个项目未按规定统筹资金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地改良,未达到高标准农田要求;二是5个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三是2个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率低。
2.工程造价控制不严。1个项目多计工程费用1610.95万元;竣工结算审核结果把关不严,造成41个项目结算金额虚高共941.52万元;3个项目超付工程费用1.19万元;2个项目工累计支付超预算评审金额11.42万元;2个项目工程签证占合同金额近50%,且无规范决策程序。
3.项目管理不到位。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存在部分设计擅自提高建设标准,1.57万亩高标准农田“非粮化”,3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征地及青苗费用补偿的问题;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存在前期调研深度不够,部分货物合同要求采购的数量远大与实际需要,实际采购的要求和数量与合同不符,且采购的部分货物当前未派上用场等问题。
4.项目资金存在风险。一是前期工作不到位,2个项目选址不合理,存在资金损失浪费的风险或无法发挥资金效益。二是项目资金支出把关不严,7个项目存在提前拨付工程款、未及时调整合同价款、结算资料或工程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1个项目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三是项目结算存在风险,11个项目未按规定提交或过期未续履约保函;2个项目施工中标后长时间未开工建设;7个项目实际工期远超合同工期,存在增加投资的风险。
八、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向各级纪委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宗。移送线索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招投标、围标串标。二是财务支出管理领域项目资金支出不真实,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骗取志愿服务补贴等。
九、审计建议
(一)贯彻落实财税改革措施,提升财政资源统筹水平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健全预算项目库机制,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绩效约束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编制“六挂钩”制度,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和预算编制挂钩审核。
(二)加强重点领域风控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严格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和出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债务监测力度,严禁违规举债、变相举债、增加隐性债务;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加大工程领域围标串标和工程竣工决(结)算“久拖不结”等难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持续优化投资环境。
(三)聚焦民生领域跟踪问效,推动重大政策项目落地
持续加大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突出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事项,推进民生工作。以高标准夯实制度建设,以高效能抢抓政策机遇期窗口期,推动高质量项目落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主任会议成员,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清单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检查,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