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对各区四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区政府基本及时完成了四项专项资金的补贴任务,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实到了实处。但审计也发现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扶贫款项、扶贫资金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等问题。审计结果如下: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扶贫款项,涉及资金200万元。根据相关协议,海南泰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且经投资评估后,天涯区城投公司一次性投资入股408.16万元。第三方审计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核定实际投资总额1005.21万元,而在第三方审计报告出具之前,天涯区城投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将该笔资金拨付至海南泰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支付合同约定扶贫资金款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280万元。2019年4月崖州区国资公司与三亚更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买黄牛服务协议书,款项已于6月支付给三亚更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280万元,但未取得发票。
三、将扶贫资金581万元用于征地补偿。2019年2月、7月,崖州国资公司从市级拨入的财政扶贫资金中支付给被征地对象共计581万元,作为崖州区绿色生态循环肉牛繁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征地补偿款。
四、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发放大中型渔船油补资金20.49万元。审计抽查2019年10-11月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发放的油补资金资料,根据其提供的北斗监控航行记录数据表,发现已核发油补资金的大中型渔船中有10艘在非休渔期间累计航行记录不足24小时,发放油补资金20.49万元。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三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