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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亚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三亚市审计局
对亚龙湾二期椰风路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费用结算进行审计的通知
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5月10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亚龙湾二期椰风路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费用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刘智东
组 员:范华林 邓伶俐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