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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通 知 书
对新村小学新建塑胶运动场项目
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通知
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7月14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新村小学新建塑胶运动场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将对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并通知相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谭春华
组 员:杨泽明(兼职廉政监督员)
杨浩博(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201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