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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通 知 书
对海棠湾广场南侧
临时停车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的通知
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4月9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海棠湾广场南侧临时停车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杜新华
组 员:杨泽明 翁娇金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