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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亚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对大隆水库(库区)雅亮大桥
应急事故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通知
大隆水利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4月4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大隆水库(库区)雅亮大桥应急事故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翁娇金
组 员:杜新华 杨泽明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