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 亚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对天涯镇原镇党委书记张作壮同志
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中共天涯镇委并张作壮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5条的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受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三组函[2014]4号)的委托,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审计组组长:薛为赞
成 员:邢福波 白玮(兼任廉政监督员)
附件:1.天涯镇应向审计组提供的有关资料
2.张作壮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书面报告的提纲
3.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审计局办公室
天涯镇应向审计组提供的有关资料
一、2011年至2013年镇委镇政府责任目标及完成情况;2011年至2013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二、张作壮、樊木同志任期间(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天涯镇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
三、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拨入、支出统计表)。
四、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物品采购统计表。
五、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镇委及镇政府会议记录。
六、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七、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会计报表、会计账本、记账凭证。
八、2011年至2013年度财政预算及决算报表。
九、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及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两个阶段的资产变化情况和发生额及余额表;
十、张作壮、樊木同志任免文件(任期工作时间)
十一、单位“三定”方案和体制政策相关文件;
十二、张作壮、樊木同志住房情况;
张作壮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提纲
一、任职期间(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个人任职起讫时间、职责范围,为单位的正常运行所做出的相关工作。
二、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合规,以及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三、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四、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五、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有无为了部门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经济事项。
六、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情况,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是否符合国家的规章制度,有无“个人说了算”等问题。
七、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编制制度、经济活动民主决策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报销审签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八、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九、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和其他有关问题。
十、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张作壮同志应当按上述提纲做出书面报告,并对报告反映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