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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审计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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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0:05 转发海南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审计厅自2025年2月25日至5月20日,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编制的《海南省本级2024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50.5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58%,同口径较上年下降4.1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8.6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3%,同口径较上年增长0.39%。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1.90亿元,其中:净结余0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72.8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82.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1%,较上年增长0.49%。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26.1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01.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6.83%,较上年下降5.11%。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6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7.30%。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1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较上年增长7.5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滚存结余888.94亿元,当年总收入660.44亿元,完成预算的97.89%。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4.14%。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46.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35.23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是积极筹集财政资金。全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0.5亿元,其中税收完成660.6亿元,税收占比较上年提升0.1个百分点。全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401.3亿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52.9亿元,成功在香港发行3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二是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92.2亿元。大力支持提振消费,拨付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5.8亿元。自贸港建设基金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发展及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三是持续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印发全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若干措施,牵头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久拖不结”专项清理,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两重”政策落实情况。

1.5个单位10个项目未按规定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从国库直接支付最终收款人。2024年下达10个“两重”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56012万元,截至2025年3月底,已支出75387.01万元。审计发现,省级2个部门、市县3个单位已支出的75387.01万元,未执行直接从国库拨付到最终收款人的规定,而是先拨付至项目业主,再由项目业主支付给施工方。

2.7个项目推进不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一是4个项目下达2024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9680万元,因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环节衔接不紧密、进展缓慢,截至2024年12月底4个项目支出28794.86万元,支出进度16.97%。二是3个项目下达2024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2000万元,因前期设计、概算不合理,项目资金下达后重新修改优化设计方案及初设批复,导致工程进度不及预期,截至2024年12月底3个项目仅支出192万元,支出进度0.46%。

3.10个市县重大项目谋划奖励经费2965.19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一是6个市县资金未专款专用,392.68万元经费用于支付其他项目款。二是2572.51万元资金闲置被收回。2024年下达5个市县重大项目谋划奖励经费6300万元,由于主管部门及行业部门对重大项目谋划不足,项目储备少、未做好资金使用分配计划等原因,截至2024年底,仅支出1808.52万元,省财政厅收回2572.51万元。

(二)“两新”政策落实情况。

1.5个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7.43亿元。因招标前期工作不扎实、合同签订工作督促不力、采购环节工作效率较低、多部门协同决策效率低等原因,2024年安排的5个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43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支出0.78亿元,支出进度仅为10.5%。

2.1个市未执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拨付管理规定,2个大规模设备项目资金1110.85万元“以拨作支”。2024年12月底,违规将市污水厂工艺技术改造、污水厂及泵站重要设备更新改造2个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资金1110.85万元,以实拨形式拨付至业主单位,再由业主单位根据施工进度支付至最终收款人。

(三)财政收入统筹情况。未及时收缴3309.05万元应缴财政款。截至2025年3月10日,5家单位应缴财政款共计8454.77万元。经核查,应上缴财政3309.05万元,应进行账务调整5145.72万元。

(四)资金分配职责履行情况。

1.11个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支出效率低。审计抽查发现,2024年省本级有11个入库项目因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预算安排的7361.94万元支出进度缓慢,截至2024年底,仅支出146.39万元,支出进度仅为2%。

2.服务业专项资金1636万元分配不及时,有3个市县329.57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绩效情况。未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准确,涉及15147.18万元。

对以上审计查出问题,省审计厅正在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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