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亚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三审投通〔2017〕130号
三亚市审计局
对2013年下半年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项目
育才至比隆水库公路水毁工程项目
进行审计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2月25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2013年下半年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项目育才至比隆水库公路水毁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将对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并通知相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组长: 陈惠琳
主审:邢增宝
组员:谭春华 (兼职廉政监督员)
苏家本(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2017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