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把握经济复苏向好发力期、自贸港开放优势转化期、主导产业潜能释放期、城市转型发展攻坚期“四期叠加”机遇,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在争创自贸港建设标杆和转型发展示范上取得新进展,全市经济承压前行、企稳向好。
一是加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通过争取三亚经济圈财税政策落地、争取上级补助及地债支持等方式,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2024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6%,争取到上级资金328.2亿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在内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约122.6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48.2亿元,新增债券112.6亿元及特殊再融资债券资金6亿元,置换债资金38.8亿元。
二是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等优惠政策,强化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支撑作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及经济发展新动能。争取上级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投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153.5亿元;投入崖州湾科技城发展建设资金60.9亿元,支持推动南繁种业和深海科技建设。
三是全面加强民生福祉保障。全市投入73.3亿元,支持扩大教育供给,推进“健康三亚”建设,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残疾等群体救助政策;安排农林水支出23.7亿元,支持做优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5.79亿元,推动绿色生态低碳发展,持续巩固三亚生态优势。
四是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坚持守正创新,持续优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总体格局。针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督导整改责任单位将审计整改纳入班子重要议事议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责任分工,紧盯整改落实。推动整改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边整改、边规范、边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以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落实,督导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开展“回头看”,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持续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截至2025年8月20日,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268个问题中,已整改206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173个,已到期问题整改率为94.02%),正在整改62个(其中11个已逾期),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3749.38万元,各单位制定、修改、完善制度43项。
一、市级及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3.77亿元,总支出285.91亿元,年终结余结转27.8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5.39亿元,总支出308.21亿元,年终结余17.1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62亿元,总支出0.62亿元,年终结余0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09亿元,总支出10.50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6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5.6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统筹、资金分配有待加强
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到位,应征未征2项非税收入1970.07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有待强化,未及时收回2个转移支付项目结余资金4043.66万元。
(二)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闲置6.56亿元,未能发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靶向聚焦效果;重大项目谋划奖励经费支出绩效不佳,1586.13万元被省财政厅收回。
(三)财政风险防范管理有待强化
3个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846.01万元未按规定从国库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3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工程进度不及预期,2024年度支出进度仅0.46%。
(四)区级财政管理水平仍需提升
1.部分重大项目事前决策论证不充分、事中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前期论证结论与取消建设原因相互矛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不实,造成333.92万元财政资金损失。1个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建成后未进行有效管养,1134.47万元财政资金使用低效。
2.资金支出不合规。1个项目奖补依据超范围且计算基础虚高。1个项目补贴申报审核不严,虚增补贴费用16.06万元。
3.财政管理不规范。未及时上缴代收的安置房源房款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728.7万元,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152.80万元。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开展市直1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6个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5个单位有518.98万元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1个单位未建立议事决策管理制度;1个单位出台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机构及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影响决策。
(二)9个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不规范
8个单位存在多付、错付、违规支付、提前支付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1227.22万元;8个单位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财政拨款及非税收入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514.51万元。2个单位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个单位1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未贴合支出实际。
(三)2个单位部分民生事项管理不到位
一是建筑垃圾治理。政策执行不力,存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无制度可依、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未落实等问题。
二是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4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未运营管理,个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未按照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未按照规定设置托养床位。
三是公园管理。2个公园项目输配电、照明等设施因失管而损毁,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214.03万元,同时增加改造费用至少655.6万元。
四是农村厕所改造。指导、监管不到位,导致改造后“不能用”、“不好用”比例较高,实用性差,财政资金绩效不高。
(四)5个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1个单位节假日摆花项目实施,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4家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培训费52.67万元。
(五)4个单位违反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
4个单位在采购中,存在多家关联方报价、内部询价流于形式、直接指定、先开工后履行内部采购手续、采购合同多约定服务费等采购管理不严、破坏公平竞争的问题。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审计情况
(一)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8个环卫一体化项目测算方案计提折旧不合理、税金计算错误,存在多支出服务费905.61万元风险。1个环卫所超标准支付1个项目养护费42.73万元。1个区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公众参与度低,有害垃圾处理量统计不精准。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7个村集体、5个村委会、41个村小组的11639.66万元固定资产未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和更新数据。7个村集体应收未收房屋、土地租金178.28万元。3个产业项目未及时返还本金、租金和分红82.80万元。
(三)殡葬行业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应收未收694座墓位管理费111.04万元及153人骨灰寄存费至少1.85万元。违规向15名不符合条件购买者预售墓位30个。应发未发72名逝者惠民殡葬补贴7.70万元、违规发放67名逝者惠民殡葬补贴13.40万元。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各区未严格落实监测预警机制,234人未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少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43万元;29人应享未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20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2项补助5.53万元,重复发放182名学生教育助学补助。
(六)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家国企少缴股权分红充实社保基金145.15万元。违规发放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补贴62.07万元、丧葬补助金3.37万元、养老保险待遇3.88万元。164名在押服刑人员违规参保,违规向3名在押服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50.93万元。
(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部分项目建设存在系统设计缺陷、主要建设目标未能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未落实、投入使用前未通过初步验收等问题。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1个区未按要求建立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未按规定建立“田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未按要求及时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2.属地责任未压实,监管不够有力。1个区耕地撂荒1017.18亩,基本农田被违规占用808.11亩;林业资源81.15亩被违规占用或灭失;2处监测断面水质、2处河湖水质不达标,1宗水库存在灌溉排水渠被污水污染,在保护区范围内违规钓鱼、摆摊经营问题。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家企业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存在未落实资产盘点清查制度、未正确核算固定资产、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1家企业398.70万元停产生产线设备未及时处置,长期露天闲置,资产加速贬值。1家企业未按国务院规定尽职尽责处置报废车辆,导致报废资产低价处置。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0个单位存在资产长期闲置、损坏、利用率低,导致未发挥效益的问题。8个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资产处置未严格执行资产账务处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结算审核把关不严。11个项目多付工程款886.2万元;1个项目超付工程进度款106.88万元;3个项目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部分项目结算存在多计、虚计价款3733.09万元问题;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涉及变更增加金额共5077.21万元。
二是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5个项目先施工后虚假招标或采购,涉及金额35510.73万元。6个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和直接选定施工单位,涉及2398.18万元。1个项目载明或约定以财政评审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综合单价的上限价,导致该项目增加工程结算价款95.93万元。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转包设计业务。1个项目涉嫌违法分包,涉及金额416.40万元。11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3个项目未按规定对总承包单位关键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未按实际进度审批工程款。
四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市政工程档案“归档‒移交‒管理”监管缺位,导致我市市政工程竣工档案未在城建档案馆归档,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混乱。建筑工地实名制监管不到位,仅对工地设备、项目经理、总监、劳务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管,并未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管。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移送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3宗,涉及171人。移送事项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损失浪费;二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三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管理失职失责。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提高项目预算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重点专项资金。强化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效能。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与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券的穿透式监管,强化“两种”政策和债券资金的跟踪问效,完善政策执行机制,提升政策执行效能。
(三)进一步深化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精准培育现代农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殡葬改革、教育等公共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充分运用“监督一张网”平台,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刚性。
一年来,审计部门完成审计项目27个,查出问题537项,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93亿元。查出问题中已整改115个,正在整改422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的有74项,已整改63项,整改率85.14%。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计要情、专题报告11份,促进有关部门优化、规范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政府要求审计部门持续跟踪督促,并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