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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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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15:58 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审计局

——201996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铁军

尊敬的张震华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报告,请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的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创新强审、科技强审、质量强审,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和财政预算执行,关注民生资金和工程项目绩效,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加大全市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统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不断提高审计效能。一年来,共审计176个项目,查处违规金额26.7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5.60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87亿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件,促进增收节支6.39亿元,追回超付工程款6,757.57万元,强化了审计整改,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抓机遇,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税收大幅增长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增长13.3%,比预期增长目标提高3.3%,全市市级税收收入完成76.16亿元,增长1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5.8%,比上年提高1.7%,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对中央及省财政贡献显著。

——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年投入42.54亿元,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不断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支持邮轮产业、会展业等旅游新业态高效发展,支持加快完善滨海旅游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先导性项目开展,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产业、金融业等产业加快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精心呵护三亚生态环境全年投入10.05亿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环保督察整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不断改善三亚生态环境;强化污水综合治理,强化海洋和水源地生态保护;扩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加强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全年民生支出139.64亿元,增长39.4%,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坚决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决算草案表明,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0.92亿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比上年增收11.79亿元,增长13.3%;上级补助收入90.50亿元,比上年增收33.98亿元,增长60.12%;其他收入3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0.92亿元。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1%,比上年增支48.79亿元,增长37.5%。收支相抵,年末无结余。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2.14亿元。其中,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1.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1%,比上年减收42.65亿元,下降45.1%。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1.43亿元。其中,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81.1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1%,比上年减支31.70亿元,下降28.1%。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

金年终结余0.7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3亿元,完成预算100.0%,增长8.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7亿元,完成预算100.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0.05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23亿元,增长3.9%。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03亿元,支出36.57亿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8.5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收支情况,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

1.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不均衡。2018年1-11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8.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9.09%,落后序时进度21.1%;12月份支出397,192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91%,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不均衡。

2.未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出借资金5.48亿元,其中借款年限7年以上(2011年及以前借出)3,163万元。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当年支出率为0;部分项目预算支出完成率低,如:岭曲-汤他水库补水工程项目截至审计日仅支出263.72万元,占当年预算安排的7.32%。

4.崖城镇水质净化厂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污水日均处理量仅占近期设计能力的4.21%、远期规模的1.4%,未能达到预期设

计目标。

5.重点旅游项目补贴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审批分配程序不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部门借助大数据技术对财政数据进行筛查和疑点分析,重点锁定了21个部门10项内容,审计内容更具针对性,大幅度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实现了精准审计,工作绩效明显提升。在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增长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257.19万元。

2.部分单位财务支出违规。8家单位超预算、超标准支付费用,涉及金额123.92万元;4家单位37笔报销凭证依据不充分;1家单位超预算范围使用资金103.39万元;1家单位违规发放3名职工安置过渡费26.7万元;1家单位使用违规报账发票报账,涉及金额38.14万元;1家单位虚报差旅费用于支付借用司机的补贴及加班费10.86万元;1家单位被拘留人伙食费管理不规范,食材入库登记金额比收据登记金额少9.5万元。

3.部分单位履职及执行相关规定不到位。11家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沉淀6.01亿元;13家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579.44万元;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滞纳金938.66万元;1家单位未能追回21年前出借的价格调节基金496.56万元;2家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9.32万元;1家单位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价结果不严谨,涉及资金35万元。

4.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1家单位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三亚市田径协会承办141.74万元田径比赛项目;1家单位自2010年来委托的大隆水电站运营维护业务直接发包未公开不透明,涉及合同金额1,112.64万元

5.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555.38万元固定资产未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入账;4家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盘亏,涉及金额153.66万元;3家单位报废的固定资产未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销账;3所学校固定资产闲置,涉及金额69.96万元。

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克服扶贫和审计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高效融合党建、扶贫与审计工作,采取“扶贫中审计,审计中扶贫”做法,在扶贫精准度、满意度及扶贫资金安全和绩效上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一是未及时追回预付给原合作方的种苗款36万元,以及产业发展项目土地租金剩余款7.71万元;二是产业扶贫项目15.20万元分红款未能及时发放;三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76.44万元;四是产业扶贫项目抵押物未明确种植物的明细、数量、评估金额,投入资金安全回笼存在风险;五是产业扶持红掌项目投资收益未按约定期限收回;六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高于项目进度,扶贫资金使用潜在安全风险。

2.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一是3个产业扶持项目294.44万元未与贫困户达成收益协议;二是未制定产业扶贫贫困户分红方案;三是2017年农业新品种实验推广特菜种植项目,贫困户受益程度低,扶持贫困户未达到预期目标;四是1家单位在2017年农业新品种实验推广的肉鸽养殖项目实施中监督不力,造成未属于建档立卡的个别农户被当作贫困户纳入项目扶持范围;五是1个区未严格按照规定发放2018年度扶贫养殖类种苗及养殖类饲料补贴。

3.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2项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工程款,涉及金额65万元;二是1个区农林局未与企业签订抱前莲花产业扶贫项目合作协议;三是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未及时验收,导致农户未及时享受光伏补助;四是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特色产业19个发展项目中仍有7个项目,合作社未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五是19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特色产业项目合作协议中未与合作社(项目实施方)约定违约责任,难以有效约束合作社及时按标准发放物资。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三亚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审计。

部分单位没有高度重视,未召开会议部署;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上报数据不真实、不完整;1家公司报送拖欠和归还民营企业账款不准确;2家单位少报保证金2,289.88万元;2家医院少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450.94万元;5家单位漏报拖欠民营企业欠款3,855.81万元;1家单位未清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主单位拖欠国有企业工程进度款,导致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货款;个别项目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低于规定的标准;个别施工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存在瑕疵条款;业主和代建单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美丽乡村建设审计调查。

24个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方案开工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直接发包;污水排放不符合生态宜居型美丽乡村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不符合程序;项目设计单位出图不规范,未按规定在设计图纸上签字;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

(三)三亚市2015-2018年主城区河流和湿地保护审计。

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92.94万元;2017年全市用水单位(不含个人)共3,289户,仅131家持有有效的城镇污水排水许可证,占用水单位总数4%,占比极低;部分企业存在违规排放污水现象。

、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绩效审计情况

(一)三亚市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审

(第一期)

2017-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率较低,分别完成项目预算的17.20%31.57%和2.98%;1个区2015-2018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318.34万元闲置,未发挥支农惠农效益;1个区常年扩路征地等因素导致合作社大部分土地种植受影响,无法保障常年蔬菜基地持续生产。

(二)三亚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南边海棚改和抱坡棚改项目违规使用资金42.77万元;棚改贷款744万元截至2018年底闲置未用超过1年;棚改安置铺面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143.77万元。

2.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住房。2套安居工程住房被违规出租牟利;某社区将棚改安置房挪用于办公;26户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应收回未收回

3.77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29户取得廉租房家庭应退出未退出;31户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应退出未退出;14户取得公租房家庭应退出未退出;3户家庭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多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80万元。

4.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南新农场安居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施工;6个已开工建设3年以上的项目超过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仍未建成;“同心家园”二十一期635套公租房已竣工验收备案空置超过1年以上;640套保障性住房未通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9个安居工程项目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三亚市2018年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

一是3个旅游产业项目未确定具体扶持项目,354万元资金未使用;二是部分旅游产业项目未实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三是1家单位违规支付项目扶持奖励资金20万元。

(四)三亚市2015年至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审计。

一是5.0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使用;二是2018年度4个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推进缓慢,导致2018年度4个项目资金拨付率不足30%,支出比例不足20%;三是因前期工作落实不到位,2个地债项目已停工;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条件不成熟,储备库效果不显著;五是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涉嫌串标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上半年,重点对三亚市抱坡新城片区(南区)等3个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三亚南山停车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海棠湾龙江风情小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

(一)三亚市抱坡新城片区(南区)等3个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抱坡新城保障房项目:第四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存在故意不提交得分相关资料,不谋求中标;未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函;2个监理招标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超规定支付签约奖励和配合奖励费814.28万元。

2.海棠区人才保障房项目:未制定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方案就开展用地征收;项目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就实施土地征收,导致图斑整改复垦种植树木3,619株,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国开行2亿元贷款资金闲置近1年,未发挥应有效益;多付征收补偿款22.73万元。

3.海罗小区保障房项目:2018年10月进场至今,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工程预付款5,331.84万元被施工单位长期占有未收回,存在资金安全隐患;施工招标文件设置的招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征地工作缓慢,完成率仅为10.53%;多付青苗补偿款1.35万元。

(二)三亚南山停车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被行政处罚725.89万元,造成投资成本增加;项目开工建设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实施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核准;可研报告未经批复即违规进行招标备案登记;项目在可研报告未批复情况下即违规进行招标;项目未办理概算批复手续即开工建设;项目至今未办理预算评审;项目未按可研批复的建设计划分期实施,盲目建设;使用不合规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超进度计算工程进度款4,654.74万元。

(三)海棠湾龙江风情小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多计工程结算造价2.04亿元;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监理单位也未认真履行职责,工程质量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中标监理单位违法转让工程监理业务;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BT单位监管不到位,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进行项目施工,且实际施工配筋与图纸设计的结构配筋不符;超付项目回购款6,719.43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和BT单位较为重视,边审边改,部分问题已经整改。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情况。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审计部门对40个单位15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核,送审金额32.02亿元,审定金额25.79亿元,核减工程造价6.23亿元,核减率19.45%,多付工程款7,078.52万元。此外,审计还发现建设单位存在如下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审计发现17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报批概(预)算、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约占审计项目个数的11.18%。

2.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未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就进行施工招标;二是3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项目涉及金额1,253.20万元;三是2个项目未按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不规范;四是6个项目未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约定;五是4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其中1个项目未按招投标法规定及时签订合同、1个项目未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2个项目合同签订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4个项目施工图纸未经图审中心审查擅自使用;二是11个项目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未按规定报批,涉及金额共计5,753.83万元;三是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四是1个项目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五是2个项目未办理验收手续。

4.预算执行控制不严16个业主单位26个项目多支付工程进度或回购7,078.52万

5.工程结算资料把关不严,虚报工程建设内容和高估冒算等问题屡查屡犯。

6.部分项目竣工后,业主单位长期不送审或送审不及时,再加上业主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或新增施工内容,送审资料不完整甚至严重缺失,工程现场又发生改变,致使工程结算长期无法审核确认。

针对以上(一)至(四)项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或正在整改,已追回超付工程款6,757.57万元,占比95.46%,已移送市纪委处理1宗问题线索。

六、国有企(事)业审计情况

对1家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2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1家事业单位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务收支违规。1家企业国开行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565.4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该企业违规报销带薪休假费用81.36万元,领导干部个人超限额多领取薪酬5.25万元;1家企业套取现金12.38万元支付给个人,以无关发票报销主管部门员工未消费餐费12.76万元;该企业供货方提供的餐厅食材发票存在“虚开”、“套开”现象,涉及报账金额321.95万元;以“虚开”、“套开”的汽车维修费发票报账,涉及金额5.56万元;报销与酒店经营无关物品费用21.62万元;报销主管部门汽车维修费33.53万元;报销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费用,涉及金额1.07万元;利用公共资源,将烟草公司批发的香烟按进价转给他人牟利;企业坐支现金2,507.46万元;大量大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1,687.27万元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违规。1家企业新办公室装修项

目涉嫌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81.30万元;该企业部分建设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1个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崖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项目推进缓慢,中标至今近两年未开工;部分代建项目实际工期远超合同工期;丝路之塔项目前期可研工作不到位,造成批复估算总投资1.76亿元调整到2.94亿元,导致可研估算投资相差1.18亿元;丝路之塔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400万元;同心家园四期、五期和八期保障性住房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率低,投资的1,528.60万元潜在损失浪费风险。

(三)融资担保事项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代偿及逾期委托贷款本息5,922.32万元,占同期资产比例较高,导致担保资金流动性空间趋窄,业务开展受限;同一担保业务由合同期两年先后展期、重组至六年,长期占用了担保资金,降低了担保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委托担保合同个别重要条款缺失,未约定逾期担保收费标准,导致担保资产收益得不到保障

、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88月至2019年7月,审计向有关部门移送8家单位的8问题线索,其中,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5案件线索,向住建部门移送1,向税务部门移送2宗。另外,协助监察机关查办案件9,发现27个问题,查处违规金额2,724.5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40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26.45万元。目前,有的问题已经相关部门处理,有的问题处于调查处理阶段。

八、上级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及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印发通知,并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持续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整改质量有所改善截至2019年7月,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反映的90个问题,已整改59个,占比65.56%;部分整改31个,占比34.44%。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44个具体问题,已整改180个,占比73.77%;正在整改59个,占比24.18%;未进行整改的问题5项(含没有实质性举措、仅表态性整改事项),占比2.05%;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1.94亿元,制定、修改、

完善制度80项。

、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有效落实。一是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的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分解任务、“1+N”政策体系确定的重点任务。二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和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三是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执行力,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招商引资、全域旅游等方面将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区、单位的考核内容,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挂钩,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二)全方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环节的监督,突出绩效导向,对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强化绩效问责监督,建立预算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问责制度。

(三)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部门单位完善内部治理、加强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减少审计监督盲区,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实现审计全覆盖。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审计署和海南省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不得“以审代结”的文件精神,我市在结束“以审代结(算)”和“以审代补(偿)”后,各建设(代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项目验收和竣工结(决)算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绩效,严控廉政风险,严防失职、渎职危险。二是面对新形势,市政府将加大机制和制度创新力度,尽快出台相关监管办法,规范项目竣工结(决)算行为,保障政府投资绩效及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落实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应落实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对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敢闯敢试,砥砺奋进,扛起新时代海南审计新担当,全力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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