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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审计局
审计通知书
三审投通〔2019〕69号
三亚市审计局
对海螺西路排洪涵移动式污水处理站配套项目进行审计的通知
市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30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海螺西路排洪涵移动式污水处理站配套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并通知相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翁娇金
审计组成员:牟春丽(兼职廉政监督员)
邓毓华(北京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2019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审计局办公室2019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