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亚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三审投通〔2019〕116号
三亚市审计局
对海棠湾二号污水泵站工程项目
进行审计的通知
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30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海棠湾二号污水泵站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并通知相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郑茹芳
审计组组员:廉 静(主审)
邢增宝(兼职廉政监督员)
黎和明(山西蓝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三亚市审计局
2019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印发